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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诚信建设

临河区社保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4 17:46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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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按照临河区人民政府《临河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全面细致排查涉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的重大要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信用保障,为全区争先进位不断贡献社保力量。

二、主要任务

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面对新形势、新情况的新要求,建设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明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的必要性越发凸显。

(一)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依法落实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个人、社会的社会保障权利、义务、责任。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者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名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遏制欺诈骗保、套保或者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从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

(二)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随着告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六个一律取消”的贯彻落实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深入推进,“减材料”一直在持续深化,如何更好地进行事后监管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临河区社保经办机构的多项事项已纳入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签订承诺书并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后果,有助于更好地回应参保对象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关切,切实解决了参保人“多头跑、来回跑”、多次开具证明的麻烦,有效节省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效率,逐步实现“用承诺代替证明,以信用代替跑腿”。

(三)维护参保群众个人利益

社会保险领域信用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的明确,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一处骗保、处处受限”的氛围,引导参保群众依法依规为参保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诚信业务,也有利于参保人切实维护个人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由区社保中心主任刘进荣担任组长,各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具体开展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汇总报送工作。

(二)抓好宣传引导

做好社会保险的服务工作,加大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扩大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办审签流程,堵塞经办漏洞,防止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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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社保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4 17:46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按照临河区人民政府《临河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全面细致排查涉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的重大要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信用保障,为全区争先进位不断贡献社保力量。

二、主要任务

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面对新形势、新情况的新要求,建设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明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的必要性越发凸显。

(一)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依法落实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个人、社会的社会保障权利、义务、责任。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者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名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遏制欺诈骗保、套保或者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从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

(二)推进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随着告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六个一律取消”的贯彻落实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深入推进,“减材料”一直在持续深化,如何更好地进行事后监管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临河区社保经办机构的多项事项已纳入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签订承诺书并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后果,有助于更好地回应参保对象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关切,切实解决了参保人“多头跑、来回跑”、多次开具证明的麻烦,有效节省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效率,逐步实现“用承诺代替证明,以信用代替跑腿”。

(三)维护参保群众个人利益

社会保险领域信用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的明确,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一处骗保、处处受限”的氛围,引导参保群众依法依规为参保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诚信业务,也有利于参保人切实维护个人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由区社保中心主任刘进荣担任组长,各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具体开展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做好汇总报送工作。

(二)抓好宣传引导

做好社会保险的服务工作,加大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扩大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办审签流程,堵塞经办漏洞,防止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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