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巴彦项目部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巴彦项目部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8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8227307 85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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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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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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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 公司巴彦项目部新建危废暂存间项目 |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巴彦项目部厂区内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内蒙古盛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巴彦项目部厂区内,占地面积为16.8m2,中心坐标为东经107°29′36.417″,北纬40°49′56.319″。本项目仅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中转,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占地面积16.8m2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划分为废油脂间和废电池间,渗透系数 K≤10-10cm/s。其中,废油脂间用来贮存废密封脂、含油污泥、含油沾染物、废二甲基硅油,地面设导流沟和漏液收集池;废电池间用来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地面铺设防静电绝缘胶皮。配套建设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现有的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0%。 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初审:张抒帆 复审:翟羽佳 终审: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