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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1:38 信息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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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河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突出抓好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临河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印发了《临河区法治社会建设(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法治临河建设(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临河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法治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区委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1次,制发了《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各级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审议《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制发了《临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按照《临河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2022年共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次。对新任职的93名领导干部和70名“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大力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四办”等工作,全区33个单位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比例达91.45%,进驻比例居全市前列,事项网上办比率达到97.43%,企业开办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根据我区实际,上线1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力推行减证便民行动,梳理编制告知承诺事项13项,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同时积极开展承接落实好国家、自治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分两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2022年区政府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法治巴彦淖尔一体化平台”按时备案,同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新修订了《临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了《临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了《临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常务会议议题未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予审议)、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诉讼等多种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拟签署的重大协议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区法律顾问累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09件,审查修改合同54份)。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建立了临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自2022年1月以来,我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纵深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印发《2022年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开展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进行详细督导检查。2022年共276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电子版执法证,集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一单两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互联网+”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选树先进典型”五大任务,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临河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从战略高度推进此次专项行动,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重点突出、统筹推进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良好局面。四是严格案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的工作方法,开展网上执法“砺剑”巡查,对案件证据链是否完善、法律手续是否完整、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与量罚是否合适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涉企案件办理的法律和业务指导,防止和纠正对涉企案件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1+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新调整后设有专业调解工作室11个(2022年共结案5173件,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约19190万元,调解成功率65%)。二是创新“三圈两制1+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并联司法所与派出所、法庭、土地所等相关部门,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目前,20个乡镇、办事处均已挂牌成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办公室(202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9740件,调解成功7895件,调解成功率达81.2%,其中信访结案81件,创历史新高)。三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纠尽纠”,案件收量同比上一年度增长300%。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对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力。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让干部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乌兰图克司法所率先成为办理全自治区首例行政复议案件的代办点,扩大老百姓特别是偏远乡镇村民维权通道,解决群众法律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招投标、稳增长促就业、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2022年共发布信息2302条)。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临河区“八五”普法规划,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和评议机制,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260场次,基本实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在全区形成“普法大合唱”。拓展普法阵地,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制作疫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普法宣传短视频128个,金川街道办事处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围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全区44所中小学、6所公办幼儿园配备公安、法院、检察、交警部门法治副校长111名。

2022年,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放管服”改革原创性不足,“双随机、一公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推进力度还不够。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需求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需加大力度。

2023年,临河区将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对乡镇开展综合执法的法治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五是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整体水平。六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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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1:38

信息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临河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突出抓好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临河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印发了《临河区法治社会建设(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法治临河建设(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临河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法治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区委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1次,制发了《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各级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审议《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制发了《临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按照《临河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2022年共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次。对新任职的93名领导干部和70名“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大力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四办”等工作,全区33个单位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比例达91.45%,进驻比例居全市前列,事项网上办比率达到97.43%,企业开办登记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根据我区实际,上线1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力推行减证便民行动,梳理编制告知承诺事项13项,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同时积极开展承接落实好国家、自治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分两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2022年区政府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法治巴彦淖尔一体化平台”按时备案,同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新修订了《临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了《临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了《临河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常务会议议题未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予审议)、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诉讼等多种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拟签署的重大协议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区法律顾问累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09件,审查修改合同54份)。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建立了临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自2022年1月以来,我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纵深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印发《2022年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开展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进行详细督导检查。2022年共276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电子版执法证,集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一单两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托“互联网+”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整治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选树先进典型”五大任务,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临河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从战略高度推进此次专项行动,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重点突出、统筹推进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良好局面。四是严格案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的工作方法,开展网上执法“砺剑”巡查,对案件证据链是否完善、法律手续是否完整、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与量罚是否合适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涉企案件办理的法律和业务指导,防止和纠正对涉企案件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1+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新调整后设有专业调解工作室11个(2022年共结案5173件,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约19190万元,调解成功率65%)。二是创新“三圈两制1+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并联司法所与派出所、法庭、土地所等相关部门,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目前,20个乡镇、办事处均已挂牌成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办公室(202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9740件,调解成功7895件,调解成功率达81.2%,其中信访结案81件,创历史新高)。三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纠尽纠”,案件收量同比上一年度增长300%。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对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力。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让干部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乌兰图克司法所率先成为办理全自治区首例行政复议案件的代办点,扩大老百姓特别是偏远乡镇村民维权通道,解决群众法律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招投标、稳增长促就业、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2022年共发布信息2302条)。

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临河区“八五”普法规划,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和评议机制,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260场次,基本实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在全区形成“普法大合唱”。拓展普法阵地,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制作疫情防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普法宣传短视频128个,金川街道办事处获评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围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全区44所中小学、6所公办幼儿园配备公安、法院、检察、交警部门法治副校长111名。

2022年,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放管服”改革原创性不足,“双随机、一公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推进力度还不够。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需求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需加大力度。

2023年,临河区将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加强对乡镇开展综合执法的法治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五是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整体水平。六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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