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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临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7:44 信息来源:临河区审计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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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在临河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直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推进我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落实稳经济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力度,培植新财源。围绕新能源装备产业链及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争取项目资金、盘活资产、清缴欠税等方法增加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0亿元,增幅21.52%,创近年新高。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34.0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07亿元,争项目、争资金成效显著。

——围绕落实“五大任务”,保障重点支出,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保、教育、卫健等民生支出37.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51%。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临陕路出口改造和打通断头路等城市更新项目,惠及人民群众。积极争取“保交楼”专项资金,解决房地产“三难”问题,在保证“三保支出”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民生和重点支出,维护了社会稳定。

——审计整改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效明显。推动《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审计整改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落地。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实施台账管理,细化整改督促工作流程与责任分工,加强定期督查整改和专项督查整改。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2022年之前四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销号)率100%。2023年四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155个,截至2024年8月末已整改149个,正在整改6个,已到期问题整改(销号)率98.03%。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临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88亿元,支出77.7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6亿元、支出15.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万元、支出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结余5.34亿元,本年收入7.38亿元,本年支出11.53亿元(其中上解上级5.11亿元)。主要支出方向是农田水利、教育、卫生和社保、煤改电等民生项目及临陕路出口等重点项目。2023年末,政府债务风险仍然较大。

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支出强度保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绩效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政收入方面。

主要问题是部分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形成当年少计收入450.92万元。

(二)财政支出方面。

主要问题是部分民生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部分“三保”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当期目标;部分惠农惠牧补贴、生态治理项目支出进度未达标,应拔未拔3.14亿元;滞留奶业振兴和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2.47万元等方面问题。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限额。

2023年末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限额为2.52亿元,年末实际余额为6.84亿元,超限额4.32亿元。

(四)绩效管理工作亟需加强。

主要存在绩效评价工作滞后和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问题。

上述问题,财政及有关部门正在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公安分局等6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落实奶业振兴工作中存在滞留、闲置专项资金223万元和个别项目重复申报问题。二是“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未达试点预期效果,未起到引领作用。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上缴非税收入不及时,专户结余资金长期闲置,涉及资金1444.22万元。二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用“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11.24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和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三是个别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结余大,资金未发挥效益。

(三)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方面。

公安分局将1.2万元审计服务费用转嫁给看守所承担。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个别部门依据低质量评估报告处置资产。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主要存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缺失和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部分乡镇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83.03万元的问题。

(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部分单位仍存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问题。

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要求整改。

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政策未落实;财政滞留科技专项内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共502万元;未及时兑付消费券10.7万元;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收缴租金、保证金11.5万元,少计收入40万元,少计长期投资240万元等问题。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物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煤改电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物资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财政部门未及时分配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5390万元;二是相关单位物资管理不规范及固定资产未入账32.19万元。

(二)2019年至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

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应退未退工程履约保证金297.36万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86万元;已完工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入账和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未对2021年度已完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工作;部分项目区存在质量问题及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等问题。

(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跟踪审计。

一是“三重一大”制度制定落实不到位;煤改电项目未按时完工;设备采购未签订合同,设备售后服务速度迟缓,影响用户取暖等问题。

上述问题,除建成高标准农田未转固定资产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

五、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临河区朔方路南延绿化工程、2020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发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02.93万元,超批复投资1488.87万元,施工单位代垫费用46.94万元,超标准或未收取履约保证金,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执行,增强收支统筹力度。

一是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及时上缴、收缴各类各项财政收入,统筹安排库款,保障重大项目支出进度,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继续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资产和资金盘活力度偿还债务。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方面的作用。深化“投资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抽查审核,加大对造成损失浪费的项目的问责力度,减少无效支出。

(二)加强对工程类建设项目的管控。

一是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履责,依照部门职责与合同内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做实做细前期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概算审查等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范围和投资成本;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完善变更管理决策程序。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单位内控制度落实。

一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议财政部门监督指导各单位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强化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单位应重视财务工作严肃性及专职财务人员的培养。二是严格内控制度执行。各单位应根据审计、巡视巡察等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制度层面和执行过程上分析成因、查找漏洞,针对性进行完善。保障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日常活动有据可依,并落实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工程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临河区审计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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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临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7:44

信息来源:临河区审计局

--2024年10月16日在临河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直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推进我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落实稳经济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力度,培植新财源。围绕新能源装备产业链及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争取项目资金、盘活资产、清缴欠税等方法增加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0亿元,增幅21.52%,创近年新高。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34.0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07亿元,争项目、争资金成效显著。

——围绕落实“五大任务”,保障重点支出,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保、教育、卫健等民生支出37.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51%。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临陕路出口改造和打通断头路等城市更新项目,惠及人民群众。积极争取“保交楼”专项资金,解决房地产“三难”问题,在保证“三保支出”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民生和重点支出,维护了社会稳定。

——审计整改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效明显。推动《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审计整改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落地。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实施台账管理,细化整改督促工作流程与责任分工,加强定期督查整改和专项督查整改。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贯通协同,形成整改合力。2022年之前四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销号)率100%。2023年四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155个,截至2024年8月末已整改149个,正在整改6个,已到期问题整改(销号)率98.03%。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临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88亿元,支出77.7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6亿元、支出15.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万元、支出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结余5.34亿元,本年收入7.38亿元,本年支出11.53亿元(其中上解上级5.11亿元)。主要支出方向是农田水利、教育、卫生和社保、煤改电等民生项目及临陕路出口等重点项目。2023年末,政府债务风险仍然较大。

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支出强度保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绩效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财政收入方面。

主要问题是部分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形成当年少计收入450.92万元。

(二)财政支出方面。

主要问题是部分民生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部分“三保”项目支出进度未达当期目标;部分惠农惠牧补贴、生态治理项目支出进度未达标,应拔未拔3.14亿元;滞留奶业振兴和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2.47万元等方面问题。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限额。

2023年末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限额为2.52亿元,年末实际余额为6.84亿元,超限额4.32亿元。

(四)绩效管理工作亟需加强。

主要存在绩效评价工作滞后和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问题。

上述问题,财政及有关部门正在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公安分局等6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落实奶业振兴工作中存在滞留、闲置专项资金223万元和个别项目重复申报问题。二是“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未达试点预期效果,未起到引领作用。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上缴非税收入不及时,专户结余资金长期闲置,涉及资金1444.22万元。二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用“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11.24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和党群服务中心室内装修。三是个别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结余大,资金未发挥效益。

(三)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方面。

公安分局将1.2万元审计服务费用转嫁给看守所承担。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个别部门依据低质量评估报告处置资产。二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主要存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缺失和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部分乡镇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83.03万元的问题。

(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部分单位仍存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问题。

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要求整改。

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部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政策未落实;财政滞留科技专项内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共502万元;未及时兑付消费券10.7万元;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收缴租金、保证金11.5万元,少计收入40万元,少计长期投资240万元等问题。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物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煤改电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物资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财政部门未及时分配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5390万元;二是相关单位物资管理不规范及固定资产未入账32.19万元。

(二)2019年至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

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应退未退工程履约保证金297.36万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86万元;已完工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入账和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未对2021年度已完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工作;部分项目区存在质量问题及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等问题。

(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跟踪审计。

一是“三重一大”制度制定落实不到位;煤改电项目未按时完工;设备采购未签订合同,设备售后服务速度迟缓,影响用户取暖等问题。

上述问题,除建成高标准农田未转固定资产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改。

五、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临河区朔方路南延绿化工程、2020年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发现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02.93万元,超批复投资1488.87万元,施工单位代垫费用46.94万元,超标准或未收取履约保证金,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六、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编制执行,增强收支统筹力度。

一是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依法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及时上缴、收缴各类各项财政收入,统筹安排库款,保障重大项目支出进度,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继续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资产和资金盘活力度偿还债务。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方面的作用。深化“投资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抽查审核,加大对造成损失浪费的项目的问责力度,减少无效支出。

(二)加强对工程类建设项目的管控。

一是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履责,依照部门职责与合同内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做实做细前期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概算审查等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范围和投资成本;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完善变更管理决策程序。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单位内控制度落实。

一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议财政部门监督指导各单位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强化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单位应重视财务工作严肃性及专职财务人员的培养。二是严格内控制度执行。各单位应根据审计、巡视巡察等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制度层面和执行过程上分析成因、查找漏洞,针对性进行完善。保障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日常活动有据可依,并落实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工程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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