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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6-05-13 10:10 信息来源: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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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相关决策部署,按权限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发展、体育健身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演艺传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对外合作交流、体育和全民健身事业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三)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提出组织实施建议,推动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四)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五)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和体育比赛,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提出组织实施建议,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物保护规划方案,按权限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管理文物事宜和博物馆事业。统一负责文物保护和考古行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十一)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拟订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战略措施,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旅游业发展进行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协助做好星级饭店、旅行社的申报和复核工作,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建议;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四)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旅游业的财务管理和旅游企业审计验证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监督运动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建设与业余训练工作;提出全民健身计划建议,制定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主办本级各项体育比赛和全民健身运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十六)负责本区域文化体育经营场所和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审批事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七)承担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十八)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党建、纪检、宣传、工青妇、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7、208、209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3

负责人:张红霞

(二)文化艺术股

承担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少儿文化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阅读等工作;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组织指导艺术创作、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各文艺协会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文化艺术、社会文化重大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监管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活动开展,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进程;承担本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修等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7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3

负责人:高燕凤

(三)旅游股

拟订全区旅游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旅游形象整体宣传、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全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旅行社申报和年检工作;指导、监督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各类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旅游住宿等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实;监督旅游车船和特殊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旅游质量等级申报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以上(含三星)饭店的申报和复核工作,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市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申报和复核工作;协调对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配合上级旅游部门对全区旅行社导游员、领队进行管理;协调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9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负责人:魏静怡

(四)体育股

拟订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等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全区体育训练、竞赛和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组织参加各级体育比赛;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全民健身三级体育社会指导员资格审查、审批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先进的申报工作,负责确认和公布区纪录及少年纪录;指导区老年体协、各类群众性体育协会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9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负责人:段荟竹

(五)产业办

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市场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规划、申报、产业统计汇总等工作;协助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和监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和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10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49

负责人:徐荣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674、0478-8761502、0478-8761508

负责人:乔晓庆

 

局属二级单位:

临河区旅游服务中心

隶属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相当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旅游服务和体育发展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503

负 责 人:邢天凯

 

临河区图书馆

隶属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相当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图书借阅、知识讲座、读书下基层等社会公益活动,采集各种类型的图书文献资料。

办公地址:税华小区西门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闭馆,周二至周五阅览室正常开放,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478-7908362

负 责 人:周晓梅


 

 

临河区文化馆(临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临河区文物考古研究中心)

隶属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相当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和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开展文化阵地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参与群众文艺创作与研究,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普查及保护利用。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华泰丽都A1号楼3-4层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664

负 责 人:邱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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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6-05-13 10:10

信息来源: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相关决策部署,按权限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发展、体育健身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演艺传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物保护、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对外合作交流、体育和全民健身事业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三)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提出组织实施建议,推动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四)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五)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和体育比赛,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提出组织实施建议,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物保护规划方案,按权限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工作,管理文物事宜和博物馆事业。统一负责文物保护和考古行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十一)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拟订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战略措施,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旅游业发展进行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协助做好星级饭店、旅行社的申报和复核工作,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建议;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四)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旅游业的财务管理和旅游企业审计验证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监督运动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建设与业余训练工作;提出全民健身计划建议,制定国民体质监测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主办本级各项体育比赛和全民健身运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十六)负责本区域文化体育经营场所和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备案等审批事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七)承担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十八)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九)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十)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党建、纪检、宣传、工青妇、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7、208、209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3

负责人:张红霞

(二)文化艺术股

承担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少儿文化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阅读等工作;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组织指导艺术创作、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业余文艺团体、各文艺协会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文化艺术、社会文化重大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监管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活动开展,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进程;承担本级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修等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7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3

负责人:高燕凤

(三)旅游股

拟订全区旅游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旅游形象整体宣传、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全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旅行社申报和年检工作;指导、监督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关于各类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旅游住宿等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实;监督旅游车船和特殊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旅游质量等级申报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以上(含三星)饭店的申报和复核工作,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市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及以上农家乐申报和复核工作;协调对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规范监督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配合上级旅游部门对全区旅行社导游员、领队进行管理;协调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9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负责人:魏静怡

(四)体育股

拟订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等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全区体育训练、竞赛和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发展;负责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组织参加各级体育比赛;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全民健身三级体育社会指导员资格审查、审批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先进的申报工作,负责确认和公布区纪录及少年纪录;指导区老年体协、各类群众性体育协会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9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05

负责人:段荟竹

(五)产业办

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文物市场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规划、申报、产业统计汇总等工作;协助文化旅游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管理和监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和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10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8761549

负责人:徐荣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674、0478-8761502、0478-8761508

负责人:乔晓庆

 

局属二级单位:

临河区旅游服务中心

隶属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相当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旅游服务和体育发展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区财政大楼二楼20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503

负 责 人:邢天凯

 

临河区图书馆

隶属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相当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图书借阅、知识讲座、读书下基层等社会公益活动,采集各种类型的图书文献资料。

办公地址:税华小区西门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闭馆,周二至周五阅览室正常开放,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478-7908362

负 责 人:周晓梅


 

 

临河区文化馆(临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临河区文物考古研究中心)

隶属于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的相当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和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开展文化阵地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参与群众文艺创作与研究,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普查及保护利用。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街华泰丽都A1号楼3-4层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61664

负 责 人:邱爱荣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 蒙ICP备13003680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 
  •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 (网站支持IP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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