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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6-00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2-10
文  号 临政办发〔2026〕3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河区2026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0 00:00 信息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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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公司、狼农公司,区各有关单位:

《临河区2026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已经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临河区2026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十条意见》(巴政办发〔2020〕12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小麦种植面积指导任务的通知》(巴农牧局办发〔2025〕472号)文件精神,紧扣2026年“十五五”开局粮食安全新形势,锚定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目标,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稳定小麦种植面积、推动品种培优与单产提升,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集中连片种植小麦、小麦套玉米(高粱等其他作物)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生产主体。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集中连片单种小麦及麦后复种补贴标准

1.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1000亩(含)的,每亩补贴不低于300元,1000—3000亩(含)的,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30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不低于500元。

2.以村为单位累计面积达到3000亩(由若干个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单元组成)以上的,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

3.在集中连片单种小麦100亩及以上的生产基地内开展麦后复种燕麦草、白菜等作物,集中连片复种面积达到小麦面积80%以上(复种面积为麦后复种的所有作物的面积),按实际复种面积每亩补贴不低于100元,复种面积达不到80%以上的不给予复种补贴。麦后复种与小麦种植不是同一种植主体的,对提供合法合规复种流转协议中约定的受益人进行补贴。

(二)集中连片小麦套玉米(高粱)、小麦套其他作物补贴标准

1.小麦套玉米(高粱):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亩—500亩(含),每亩补贴不低于300元;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0亩—3000亩(含),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集中连片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每亩补贴不低于500元。套种基地中小麦面积不得低于50%,如低于50%按折纯小麦进行补贴。

2.小麦套其他作物:集中连片面积达到200亩(含)以上的,按照实际小麦折纯面积参照小麦单种集中连片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套种基地中小麦面积不得低于50%。

(三)散种小麦补贴标准

散种小麦根据上级相关符合政策的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确定补贴标准。

(四)园区建设补贴标准

1.单种小麦园区:对绝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0亩及以上的单种小麦园区,在执行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单种小麦补贴及麦后复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被确定为市级园区且种植巴麦13号的,额外给予每亩150元的品种补贴。

2.农高区内的园区

(1)对集中连片单种小麦(100亩及以上)、小麦套玉米(高粱)(100亩及以上)和小麦套其他作物(200亩及以上),且单种和套种连片的园区,按照集中连片累计面积确定起补面积,在计算补贴金额时以实际面积分别进行计算。

(2)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被确定为市级小麦良种繁育基地的,额外给予每亩150元的品种补贴。

三、资金来源和补贴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上级关于粮食生产者的补贴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以及耕地轮作、社会化服务、饲草保障基地种植等项目补贴资金。补贴形式可为货币资金补贴、物化补贴、服务减免生产费用等。货币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发放,确保资金封闭运行。

四、种植区域要求

为落实节水灌溉目标,实现科学高效用水,避免水资源浪费,各类种植主体要将小麦种植区安排在由同一支斗渠控制灌溉的区域,以便精准安排灌溉,实现农业节水保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达到补贴标准的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生产基地所在村组提出补贴申请。

(二)初核。村组要进行现场初步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汇总后以村为单位向所在乡镇(农场)申报,乡镇(农场)要以村(基地)为单位进行汇总后报区农科局。

(三)核查验收。区农科局推荐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及时对乡镇(农场)上报的基地进行实地航拍测绘(测绘费用由补贴主体支付),确定种植作物和连片区域及面积,并及时将图纸反馈区农科局、乡镇(农场)、村(分场)进行核对,核对图纸连片区域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连片种植面积是指单独的100亩以上单种连片、单独的100亩以上套玉米(高粱)连片或200亩以上套其他作物连片。二是集中连片单种小麦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基地内,套种面积达不到100亩以上的,但与小麦单种形成连片,套种折纯小麦面积和连片单种小麦累加面积后按照连片单种小麦标准进行补贴。三是集中连片小麦套玉米(高粱)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基地内,单种小麦面积达不到100亩以上的,但与小麦套玉米(高粱)形成连片,补贴标准可任选其一:1.套种折纯小麦面积和单种小麦累加面积后选择连片单种小麦标准进行补贴;2.套种部分按照集中连片小麦套玉米(高粱)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剩余单种小麦按照散种小麦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四是航拍图中连片小麦单种、小麦套玉米(高粱)、小麦套其他农作物被房、路、渠、场面、大棚(温室)、荒滩、建筑物等隔断的,也可算作集中连片。五是连片小麦单种、小麦套玉米(高粱)、小麦套其他农作物被其他种植作物整档隔断的不算作集中连片。

(四)表册上报。各村(分场)按照核对无误的航拍测绘结果进行逐户核对确认,填写村级补贴花名表及汇总表(具体表册另行通知),并张贴于村级三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补贴户签字确认,村级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上报乡镇(农场)进行汇总,乡镇(农场)进行登记造册及系统录入,经乡镇(农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将相关补贴资料上报区农科局(补贴资料一式两份,乡镇、农场留存一份,上报农科局一份),农科局负责审核乡镇(农场)一级提供的资料,乡镇负责审核村(分场)一级的资料。

(五)资金发放。待所有乡镇(农场)表册上报后,由区农科局、财政局根据各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资金补贴标准测算,补贴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原则,乡镇、农场负责把关,乡镇(农场)按照资金分配情况进行补贴资金系统录入,并将资金发放情况表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认定单予以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临河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发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规模化经营。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小麦规模化经营,开展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套种或单种),实行全程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统一订单销售的模式进行生产经营和种植管理。

(三)明确责任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小麦补贴政策,按照区农科局提供的面积做好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等工作。区农科局负责小麦方案的意见征求、编写、总结、数据上报;小麦任务的分配和调整;对乡镇(农场)一级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汇总;小麦科技培训及技术指导。乡镇(农场)负责对行政村(分场)种植户花名册的汇总、核实、调查和公示,积极对接测绘三方做好小麦测绘面积及种植作物的核实和监管,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社会矛盾处理工作。村组负责把好各类表册、数据的第一道关口,特别是面积、资金数据要准确无误,必须执行好两次公示制度。

(四)加大“巴麦13号”推广力度。结合农高区发展硬质小麦主导产业要求,鼓励种植小麦主体积极引种扩种,配套技术指导与政策支持,推动优质品种全域落地见效。

附件:2026年临河区小麦种植面积指导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6年临河区小麦种植面积指导任务分解表

乡镇(农场)

小麦任务面积(万亩)

备注

八一乡

0.36


白脑包镇

0.85


城关镇

0.33


干召庙镇

1.42


狼山农场

0.33


狼山镇

1.1


临河农场

0.11


曙光乡

0.11


双河镇

0.69


乌兰图克镇

0.93


新华镇

1.77


合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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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6-00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2-10
公文时效 有效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河区2026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0 00:00

信息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公司、狼农公司,区各有关单位:

《临河区2026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已经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临河区2026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十条意见》(巴政办发〔2020〕12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小麦种植面积指导任务的通知》(巴农牧局办发〔2025〕472号)文件精神,紧扣2026年“十五五”开局粮食安全新形势,锚定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目标,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稳定小麦种植面积、推动品种培优与单产提升,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集中连片种植小麦、小麦套玉米(高粱等其他作物)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生产主体。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集中连片单种小麦及麦后复种补贴标准

1.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1000亩(含)的,每亩补贴不低于300元,1000—3000亩(含)的,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30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不低于500元。

2.以村为单位累计面积达到3000亩(由若干个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单元组成)以上的,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

3.在集中连片单种小麦100亩及以上的生产基地内开展麦后复种燕麦草、白菜等作物,集中连片复种面积达到小麦面积80%以上(复种面积为麦后复种的所有作物的面积),按实际复种面积每亩补贴不低于100元,复种面积达不到80%以上的不给予复种补贴。麦后复种与小麦种植不是同一种植主体的,对提供合法合规复种流转协议中约定的受益人进行补贴。

(二)集中连片小麦套玉米(高粱)、小麦套其他作物补贴标准

1.小麦套玉米(高粱):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亩—500亩(含),每亩补贴不低于300元;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0亩—3000亩(含),每亩补贴不低于400元;集中连片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每亩补贴不低于500元。套种基地中小麦面积不得低于50%,如低于50%按折纯小麦进行补贴。

2.小麦套其他作物:集中连片面积达到200亩(含)以上的,按照实际小麦折纯面积参照小麦单种集中连片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套种基地中小麦面积不得低于50%。

(三)散种小麦补贴标准

散种小麦根据上级相关符合政策的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确定补贴标准。

(四)园区建设补贴标准

1.单种小麦园区:对绝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0亩及以上的单种小麦园区,在执行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单种小麦补贴及麦后复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被确定为市级园区且种植巴麦13号的,额外给予每亩150元的品种补贴。

2.农高区内的园区

(1)对集中连片单种小麦(100亩及以上)、小麦套玉米(高粱)(100亩及以上)和小麦套其他作物(200亩及以上),且单种和套种连片的园区,按照集中连片累计面积确定起补面积,在计算补贴金额时以实际面积分别进行计算。

(2)集中连片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被确定为市级小麦良种繁育基地的,额外给予每亩150元的品种补贴。

三、资金来源和补贴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上级关于粮食生产者的补贴资金、区本级财政资金以及耕地轮作、社会化服务、饲草保障基地种植等项目补贴资金。补贴形式可为货币资金补贴、物化补贴、服务减免生产费用等。货币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发放,确保资金封闭运行。

四、种植区域要求

为落实节水灌溉目标,实现科学高效用水,避免水资源浪费,各类种植主体要将小麦种植区安排在由同一支斗渠控制灌溉的区域,以便精准安排灌溉,实现农业节水保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达到补贴标准的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生产基地所在村组提出补贴申请。

(二)初核。村组要进行现场初步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汇总后以村为单位向所在乡镇(农场)申报,乡镇(农场)要以村(基地)为单位进行汇总后报区农科局。

(三)核查验收。区农科局推荐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及时对乡镇(农场)上报的基地进行实地航拍测绘(测绘费用由补贴主体支付),确定种植作物和连片区域及面积,并及时将图纸反馈区农科局、乡镇(农场)、村(分场)进行核对,核对图纸连片区域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连片种植面积是指单独的100亩以上单种连片、单独的100亩以上套玉米(高粱)连片或200亩以上套其他作物连片。二是集中连片单种小麦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基地内,套种面积达不到100亩以上的,但与小麦单种形成连片,套种折纯小麦面积和连片单种小麦累加面积后按照连片单种小麦标准进行补贴。三是集中连片小麦套玉米(高粱)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基地内,单种小麦面积达不到100亩以上的,但与小麦套玉米(高粱)形成连片,补贴标准可任选其一:1.套种折纯小麦面积和单种小麦累加面积后选择连片单种小麦标准进行补贴;2.套种部分按照集中连片小麦套玉米(高粱)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剩余单种小麦按照散种小麦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四是航拍图中连片小麦单种、小麦套玉米(高粱)、小麦套其他农作物被房、路、渠、场面、大棚(温室)、荒滩、建筑物等隔断的,也可算作集中连片。五是连片小麦单种、小麦套玉米(高粱)、小麦套其他农作物被其他种植作物整档隔断的不算作集中连片。

(四)表册上报。各村(分场)按照核对无误的航拍测绘结果进行逐户核对确认,填写村级补贴花名表及汇总表(具体表册另行通知),并张贴于村级三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补贴户签字确认,村级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上报乡镇(农场)进行汇总,乡镇(农场)进行登记造册及系统录入,经乡镇(农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将相关补贴资料上报区农科局(补贴资料一式两份,乡镇、农场留存一份,上报农科局一份),农科局负责审核乡镇(农场)一级提供的资料,乡镇负责审核村(分场)一级的资料。

(五)资金发放。待所有乡镇(农场)表册上报后,由区农科局、财政局根据各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资金补贴标准测算,补贴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原则,乡镇、农场负责把关,乡镇(农场)按照资金分配情况进行补贴资金系统录入,并将资金发放情况表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认定单予以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临河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发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规模化经营。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小麦规模化经营,开展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套种或单种),实行全程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统一订单销售的模式进行生产经营和种植管理。

(三)明确责任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小麦补贴政策,按照区农科局提供的面积做好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等工作。区农科局负责小麦方案的意见征求、编写、总结、数据上报;小麦任务的分配和调整;对乡镇(农场)一级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汇总;小麦科技培训及技术指导。乡镇(农场)负责对行政村(分场)种植户花名册的汇总、核实、调查和公示,积极对接测绘三方做好小麦测绘面积及种植作物的核实和监管,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社会矛盾处理工作。村组负责把好各类表册、数据的第一道关口,特别是面积、资金数据要准确无误,必须执行好两次公示制度。

(四)加大“巴麦13号”推广力度。结合农高区发展硬质小麦主导产业要求,鼓励种植小麦主体积极引种扩种,配套技术指导与政策支持,推动优质品种全域落地见效。

附件:2026年临河区小麦种植面积指导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6年临河区小麦种植面积指导任务分解表

乡镇(农场)

小麦任务面积(万亩)

备注

八一乡

0.36


白脑包镇

0.85


城关镇

0.33


干召庙镇

1.42


狼山农场

0.33


狼山镇

1.1


临河农场

0.11


曙光乡

0.11


双河镇

0.69


乌兰图克镇

0.93


新华镇

1.77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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