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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01 信息来源: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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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河区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致力于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民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临河区工信局按照区委“三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发布、设置较强等级密码等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密码泄露、信息审核不严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要求,我局利用区政府网站、党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不断补充完善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安排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积极配合政府公开主管部门监督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同时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478-8523656),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内容不够完整:信息公开的内容可能没有涵盖所有重要信息,或者信息表述不完整,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决策和执行的情况。

2. 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需要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发布,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决策。

3. 公开形式单一: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没有充分利用其他媒体和平台,导致信息传播的范围和效果有限。

4.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来承担。然而,目前一些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可能还没有达到最佳水平,需要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完善信息内容: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发布重要信息。

2. 加强时效性: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需要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发布。对于一些紧急事件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信息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 丰富公开形式:除了传统的官方网站外,积极探索其他信息公开方式,如抖音、快手社交媒体,或积极联系区委宣传部,通过掌上临河或爱临河公开。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公众的参与度。

4.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5.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信息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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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01

信息来源: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河区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致力于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民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临河区工信局按照区委“三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发布、设置较强等级密码等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密码泄露、信息审核不严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要求,我局利用区政府网站、党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不断补充完善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安排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积极配合政府公开主管部门监督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同时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478-8523656),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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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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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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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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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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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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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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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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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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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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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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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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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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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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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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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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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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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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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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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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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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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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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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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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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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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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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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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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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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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内容不够完整:信息公开的内容可能没有涵盖所有重要信息,或者信息表述不完整,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决策和执行的情况。

2. 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需要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发布,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决策。

3. 公开形式单一: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没有充分利用其他媒体和平台,导致信息传播的范围和效果有限。

4.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来承担。然而,目前一些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可能还没有达到最佳水平,需要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完善信息内容: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发布重要信息。

2. 加强时效性: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需要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发布。对于一些紧急事件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信息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 丰富公开形式:除了传统的官方网站外,积极探索其他信息公开方式,如抖音、快手社交媒体,或积极联系区委宣传部,通过掌上临河或爱临河公开。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公众的参与度。

4.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5.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信息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临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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