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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09:38 信息来源:民政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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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 828826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检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梳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范围、内容、格式、时间。二是扎实开展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更新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领域、社会组织政策和服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在临河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社会救助、殡葬、婚姻登记、诚信建设等动态信息38条;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项目之中,智慧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发布50条,目录完成率100%;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救助发放清册、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等信息44条,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依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推行范围、内容、方式等,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各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息发布员的“三级”负责制,确保信息发布责任到人、质量把关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三是做好日常监管和运维,发挥政府媒体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办事服务功能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公开内容的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二是通过分析平台访问数据,针对性地调整内容策略,提高平台的吸引力和使用率。三是积极参与区、局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深化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河区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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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09:38

信息来源:民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 828826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检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梳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范围、内容、格式、时间。二是扎实开展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更新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领域、社会组织政策和服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在临河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社会救助、殡葬、婚姻登记、诚信建设等动态信息38条;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项目之中,智慧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发布50条,目录完成率100%;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救助发放清册、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等信息44条,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依规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推行范围、内容、方式等,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各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息发布员的“三级”负责制,确保信息发布责任到人、质量把关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三是做好日常监管和运维,发挥政府媒体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办事服务功能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公开内容的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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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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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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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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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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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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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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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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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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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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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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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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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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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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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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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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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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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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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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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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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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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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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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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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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二是通过分析平台访问数据,针对性地调整内容策略,提高平台的吸引力和使用率。三是积极参与区、局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深化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河区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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