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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53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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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15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在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临河区人社局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以多种分类形式全面展示政务信息,涵盖机关简介、政策解释等。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53条。其中,机关简介1条,就业创业类信息149条,社保领域1条,财务工作2条,确保公众能及时知晓政策动态,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证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本单位构建了严格的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从起草、审核到发布,层层把关。同时,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清理更新,确保信息的现行有效。对政策文件进行详细解读,采用图文并茂、案例说明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公众互动交流。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现场查阅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及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有力推动各相关单位及股室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设立投诉电话、邮箱,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政务信息可能因工作流程繁琐、人员协调不足等原因,导致更新缓慢,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重要信息。

二是内容质量不高。信息可能存在模糊、不准确的情况,比如对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只是简单地转述文件内容,缺少案例和实际操作说明,让公众难以理解。

三是公开范围界定难。一些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复杂因素,在确定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到何种程度时较难把握。

四是渠道建设不完善。部分地区可能过于依赖单一的公开渠道,没有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信息传播,导致信息覆盖面有限。

五是公众参与度低。尽管信息已经公开,但由于宣传不到位、互动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公众对政务公开内容关注度不够,或者即使关注了也很难进行有效的意见反馈和监督。

(二)改进情况

一、确保及时更新。建立信息发布时间表,明确各类型信息更新周期,像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等需在出台或调整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同时,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利用自动化提醒工具,避免延误。

二、提升内容质量。实行信息审核双签制,发布前由业务股室和宣传部门审核,确保准确清晰。解读政策时,要求提供案例、图表等辅助资料,增强可读性。

三、合理界定范围。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与保密界限。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敏感信息的识别与处理能力。

四、优化反馈机制。在各公开渠道设置明显反馈入口,确保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回复公众意见。建立反馈台账,跟踪处理进度,定期公开处理结果。

五、主动引导参与。重大决策前,通过问卷调查、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决策后公开采纳情况及理由,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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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53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615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在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临河区人社局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以多种分类形式全面展示政务信息,涵盖机关简介、政策解释等。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53条。其中,机关简介1条,就业创业类信息149条,社保领域1条,财务工作2条,确保公众能及时知晓政策动态,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保证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本单位构建了严格的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从起草、审核到发布,层层把关。同时,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清理更新,确保信息的现行有效。对政策文件进行详细解读,采用图文并茂、案例说明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公众互动交流。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现场查阅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及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有力推动各相关单位及股室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设立投诉电话、邮箱,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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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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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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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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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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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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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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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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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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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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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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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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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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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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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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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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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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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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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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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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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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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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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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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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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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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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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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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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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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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部分政务信息可能因工作流程繁琐、人员协调不足等原因,导致更新缓慢,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重要信息。

二是内容质量不高。信息可能存在模糊、不准确的情况,比如对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只是简单地转述文件内容,缺少案例和实际操作说明,让公众难以理解。

三是公开范围界定难。一些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复杂因素,在确定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到何种程度时较难把握。

四是渠道建设不完善。部分地区可能过于依赖单一的公开渠道,没有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信息传播,导致信息覆盖面有限。

五是公众参与度低。尽管信息已经公开,但由于宣传不到位、互动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公众对政务公开内容关注度不够,或者即使关注了也很难进行有效的意见反馈和监督。

(二)改进情况

一、确保及时更新。建立信息发布时间表,明确各类型信息更新周期,像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等需在出台或调整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同时,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利用自动化提醒工具,避免延误。

二、提升内容质量。实行信息审核双签制,发布前由业务股室和宣传部门审核,确保准确清晰。解读政策时,要求提供案例、图表等辅助资料,增强可读性。

三、合理界定范围。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与保密界限。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敏感信息的识别与处理能力。

四、优化反馈机制。在各公开渠道设置明显反馈入口,确保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回复公众意见。建立反馈台账,跟踪处理进度,定期公开处理结果。

五、主动引导参与。重大决策前,通过问卷调查、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决策后公开采纳情况及理由,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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