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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09:48 信息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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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200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任务,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临河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健全管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112次、共计492篇,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推动医保信息精准传播;按季度在临河区政府网站公示医保基金收支情况4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清晰知晓医保基金使用详情,助力全民参与基金监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环节闭环操作,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重复申请、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等情形,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刚性执行,严把拟公开信息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对已发布动态信息开展全面清查梳理,及时整改表述不规范、内容不严谨等问题,精细化抓实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从源头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深挖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服务潜力,充分发挥平台政策解读、信息传递、便民服务的功能优势,进一步规范医保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与发布口径,聚焦群众关切的医保重点领域,精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医保关键信息及时、准确触达广大参保群众,切实提升医保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与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精心谋划、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任务落地落实。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确保按要求高质量、按时限报送各类政务公开材料,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不足,医保报销实操流程及特殊病种认定、待遇享受等政策解读,在深度和广度上均有欠缺,未能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晓需求。

二是传播渠道较为单一,政策宣传过度依赖微信公众号,未形成多平台、立体化的传播矩阵。

三是咨询反馈机制滞后,公众号咨询板块缺乏专人跟进,导致群众诉求响应迟缓,互动服务效能偏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供给,由专人负责公众号政策宣传,涵盖医保报销、特殊病种等内容的多元化解读资料,同步开展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并根据群众反馈动态评估优化解读内容。

二是拓宽宣传传播渠道,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的合作联动,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宣传展示设施,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宣传格局。

三是完善咨询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轮岗负责公众号后台运维,配套启用智能客服系统提升响应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咨询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初审: 靳晔军        复审:李德祥        终审: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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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09:48

信息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临河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92003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河区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任务,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临河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健全管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112次、共计492篇,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推动医保信息精准传播;按季度在临河区政府网站公示医保基金收支情况4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清晰知晓医保基金使用详情,助力全民参与基金监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审签、答复告知、送达收签、归档等环节闭环操作,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重复申请、涉密信息不予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等情形,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刚性执行,严把拟公开信息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对已发布动态信息开展全面清查梳理,及时整改表述不规范、内容不严谨等问题,精细化抓实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从源头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深挖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服务潜力,充分发挥平台政策解读、信息传递、便民服务的功能优势,进一步规范医保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与发布口径,聚焦群众关切的医保重点领域,精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医保关键信息及时、准确触达广大参保群众,切实提升医保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与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精心谋划、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任务落地落实。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养,确保按要求高质量、按时限报送各类政务公开材料,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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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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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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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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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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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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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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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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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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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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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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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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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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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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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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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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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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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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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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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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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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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不足,医保报销实操流程及特殊病种认定、待遇享受等政策解读,在深度和广度上均有欠缺,未能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晓需求。

二是传播渠道较为单一,政策宣传过度依赖微信公众号,未形成多平台、立体化的传播矩阵。

三是咨询反馈机制滞后,公众号咨询板块缺乏专人跟进,导致群众诉求响应迟缓,互动服务效能偏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供给,由专人负责公众号政策宣传,涵盖医保报销、特殊病种等内容的多元化解读资料,同步开展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并根据群众反馈动态评估优化解读内容。

二是拓宽宣传传播渠道,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的合作联动,升级政务服务大厅宣传展示设施,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宣传格局。

三是完善咨询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轮岗负责公众号后台运维,配套启用智能客服系统提升响应效率,切实提升群众咨询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初审: 靳晔军        复审:李德祥        终审: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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