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字〔2026〕164号
“临河区双河镇先锋桥南棉被厂06.03”火灾事故调查组:
《关于对<临河区双河镇先锋桥南棉被厂“2026.06.0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临河区双河镇先锋桥南棉被厂“2026.06.03”火灾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性质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2.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并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努力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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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双河镇先锋桥南棉被厂“2026.06.0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
初审:胡新宇 复审:徐巨龙 终审:刘永胜